咨询详情

病人73岁男,医院5天前通知于2010年9月19日8:00给做更换心脏二尖瓣膜手术,19日8:20分左右将病人推进手术室,进行庥醉、插管等术前工作。9:20分左右通知家属说更换的二尖瓣膜(生物的)在南宁运往柳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生物瓣膜更换,需等待。病人已插管不能再推出手术室。中午13:00医生通知家属生物瓣膜已运到手术已开始。至下午6点手术完毕送进重症病房。术后第一天医生说情况可以,勉强度过,第二天晚医生说病人情况越来越好,给病人通过胃管打入米汤和牛奶,第三天早上医生通知病人肾功能不全,不排尿,要做血透,做血透直到第五天,医生说是管子堵塞,停止血透,说病人挺不过半天,说死亡就死亡。如在医院死亡就只能在柳州火化,未亡前可拉走。因考虑到我们农村人的风俗我们把病人在未亡前拉走了。请问病人死亡与术前多麻醉5小时是否有关?医院决定手术时未做好相关术前准备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其他 2010-10-11 20: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病人麻醉后5个小时后二尖瓣膜才送到,证明医院没有做好手术前相关准备,存在明显过错,病人死亡与其过错应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 病人麻醉后5个小时后二尖瓣膜才送到,证明医院没有做好手术前相关准备,存在明显过错,病人死亡与其过错应存在因果关系。建议还是先封存病历,同时复印客观病历,咨询专业律师确定维权方案。
  • 医院有医疗过错,可以要求一定赔偿
  • 医院未做好术前准备,肯定有过错。为什么突然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治疗是否有过错?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初步评估。如过错明显,协商赔偿不成可以起诉,诉讼中解决鉴定问题。
  • 术前多麻醉五小时和死亡应该没有关系。但医院未做好术前准备是存在医疗过失的。而且术后第三天患者肾衰时医院采取了哪些处理措施?建议将病历复印和封存后请医疗律师进一步分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