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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一工地受伤一年了,因为做临工才做了几天,工地不恳付医药费,自己东拼西凑给他治伤,因双脚跟受伤,臂部也受伤,都做了内固定手术,因右脚老是感染,无奈之下取出内固定,取出一个月后检查骨头里面发炎,两个月之前做了鉴定为七级,如今还需要巨大的医疗费用,有什么办法叫老板先付医药费救助我们,我们己经用了十八万,再也支负不起医药费,拿不出钱只能眼睁睁看这只脚残废,求大家帮我出主意。

其他 2015-07-07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结果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向当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工伤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安规定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凡是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
  • 建议你马上起诉工地老板和开发商要求赔偿
  • 看来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解决了,老板是不会轻易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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