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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作协议,协议中写到终止合作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行业,否则需支付赔偿金十万,无论协议是否终止此条例都有效。我主动提出离职,刚刚离职还没到发工资的时候,不知道公司是否给竞业赔偿,请问如果我现在做同一行业,公司起诉我是否有效

其他 2015-07-08 19: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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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协商,可要求 竞业赔偿
  • 到仲裁委员会咨询
  • 您好,有效。
  • 您好 可以到仲裁委员会咨询
  • 您好,劳动合同中是否规定了单位需要支付该笔费用?
  • 你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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