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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方,与2015年6月8日与买方及中介签订二手房卖方合同,其中定金2万,首付20万(含2万元的定金)用于我解压房子剩余的房款,他银行贷款40万,前段时间20万已付给我,我也完成解压,之后贷款时银行查出他个人征信有问题,所有银行都不同意他贷款,后买卖及中介三方口头协商之后,换由他母亲贷款,她母亲年龄较大,只能贷30万,于是他又多付了我10万元首付,我重新给你他母亲开了一个30万的收条。但他母亲贷款也贷不下来,让他全款他说没钱,我说他违约他又不同意,就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我非常着急,因为我卖房后回河北老家还有很多重要事情。合同中有约定:要求双方30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及过户,过户后20日内银行将尾款划定至甲方账户。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有约定:本合同双方为按照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付款方应向收款方支付逾期款项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付款义务。但是没有约定超期多长时间合同自动解除,先合同应经超过30天,她贷款还是办不出,如果买方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我不能一直耗在新疆啊。

其他 2015-07-09 22: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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