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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山区一茶餐厅做早餐的,试用期过了签合同了,在我不同意情况下强行安排我去其他地方的分店工作,叫我准备下去另外一个地方,这里就不用去上班了,现在在宿舍没上班。可以说公司是违约了吗?也可以说是被开除算吗?申请仲裁可以有什么补偿。求解谢谢……

其他 2015-07-09 15: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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