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甲方签订的五年房屋租赁期已到,房屋用途为餐饮,原合同约定到期在同等条件我有优先承租权,现在甲方却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我报价最高42万每年,另一家是40万每年,可甲方以综合评分最高作为第一中标人,结果报价40万的一家为第一中标人,而我却是第二中标人,这合理嘛?

其他 2015-07-13 1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十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