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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张某某与李某某:有签名和身份证号码 承接方:(乙方)祝某与刘某:有签名身份证号码 于2008年1月4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得以下条款: 1、 甲方同意将店免(。。。。。。。。。。。)及所有押金(。。。。。。。。。。。。)、店内所有财产转让给乙方。 2、 其转让费为二万七千三百元(其中张某某一万二千七百元整于2008年3月1日还清,李某某一万四千六百元整于2008年7月1日还清。) 3、 2008年1月4日之前店内所有债务由签证人负责。2008年1月4日之后两店所发生任何事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甲方不享有店里任何权利。 4、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负相应法律责任。 5、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四人各持一份。即时生效。 甲方签名:张、李 乙方签名:祝、刘 2008.1.4 我是甲方张某,乙方不肯还钱,如果我起诉他们,他们应该赔偿我那些损失,大概多小钱?

其他 2013-07-19 09: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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