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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孤儿院领养一个孩子要多少钱要办理哪些手续

离婚 2018-11-22 06: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到社会福利院去办理.......
  • 根据收养法规定,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   首先,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收养孩子,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之前,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去办理领养手续。  其次,虽然该案例中,当事双方在领养孩子的时候没有办理领养手续,但是已经形成事实的领养关系。那么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再次,如果当事双方不能与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按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确定抚养权,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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