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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丈夫借钱用于公司生产,由于市场不景气,无力偿还,现在单独出外筹钱,妻子在家,妻子不参与公司管理及其他活动,请问妻子有连带责任吗,有的话具体要负什么责任,会有强制性措施吗

其他 2010-10-15 13: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主要要看公司的性质,如果不是一人公司一般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复。
  • 首先,如果你们在婚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且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即债权人知晓的情况下,那么妻子是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 其它,如果没有在婚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并有相关证据证明的第三人知晓的话,那么,妻子有的责任作为共同债务人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其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欠的合法债务的。参见《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 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但如果是一人公司,则可能由家庭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详询律师面谈为好。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所以即使妻子不参与公司管理及其他活动,仍然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电详询。
  • 一般情况下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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