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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6:00下班路上骑自行车回家路上,与路上行人相撞(双方都没有看见对方),双方均受伤(对方右手腕骨折,我头部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双方均有责任,但是对方却要求赔偿3个月的误工费累计达8000元(已经付给对方医疗费1200元),我想问下,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0-10-15 2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50%责任承担,对方如主张误工损失应提供误工证明及工资收入证明!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诉讼处理!
  • 按50%责任承担,对方应提供误工依据!
  • 这件事情要么对方同你协商解决,要么对方法院起诉你。但你一定要积极应诉。首先,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进行对照对方是否误工,即是否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是否致残?有无固定收入?然后计算有无误工损失?有的话,还要根据责任划分来决定赔偿多少。 因你没有详细陈述,所以不能帮你计算,抱歉!祝你好远。
  • 双方互负责任的话,就是互相赔偿对方就好了。对方骨折要求误工费因提供相应的医院休息证明和单位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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