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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我和朋友在一建筑工地干活,老板属于个人,又没签合同,完工付了一部份钱,2012年又付了一些,到现在一直推说上级老板没回来为由,拖欠我们工资,请问我们该如何去讨要剩余的工资。

其他 2015-07-17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讨要工资关键是收集证据,如工友证言、做工记录、老板的承诺、电话记录、短信往来等; 2、一种方式是,直接以您们老板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剩余报酬; 3、另一种方式是,调查到你老板的上一级具有营业执照的单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您好,及时起诉追讨
  • 双方就劳动争议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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