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我爸爸在家具厂上班6年了,因和后面部门员工及老板产生工作上的问题,说我们做得不好,下了我们,而且2个多月没发工资了,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

其他 2015-07-18 08: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应向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的工作年限为准,每满1年补偿一个月的本人工资额为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本人工资。 双方就劳动争议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的。你们的最好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用支付诉讼费用,要求拖欠的工资,与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主张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 可以进行仲裁
  • 您好,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