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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与甲公司(甲公司与开发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于2013年10月14日签订工程大清包合同,提交40万保证金,之后到如今,项目仍然无法开工,因为搁置时间太久,甲公司也无法进入施工决定退出,乙应当如何向甲索赔履约保证金

其他 2016-09-19 1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求对方返还,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此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 看合同如保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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