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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共同生活五年,无缘无故离家出走十五个月,和家里没有联系,对孩子可以算遗弃吗,男方现在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因女方做过剖腹产手术,宫外孕手术,人流,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出生活费,和部分教育费,医疗费,请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 2015-07-18 1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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