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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今年51岁,工作中被机器弄断了右手食指一截,中指和无名指断完,后来去医院接好了,住院的费用老板出了,住了18天,出院后一直住在厂里休养,后拿着做工伤认定的资料去劳动局,劳动局说过了退休年龄不允办理,让我们去法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5-07-18 21: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追问】余律师你好,我已经去所在单位的劳动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医院的病历,出院小结,厂里的工资发放表,营业执照等等,所需的资料都已办齐全,拿着这些资料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已填好,可是劳动局不帮我们做工伤认定,说是过了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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