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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给人家,因对方没钱还,就把房子首付部份抵押给我,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因对方没还银行房贷被起诉到法院,现在房子被法院委托拍卖公司三拍成功拍掉,但拍卖第一第二拍均没通知到我,第三拍的时候打了个电话给我老婆,我和我老婆已离婚,她也没告知我,而且他项权证写的是我的名字,和她没什么关系,法院拍卖没有直接通知到我,算违规吗?拍卖公司发布的公告算通知吗?还是应该另行通知我呢?现在购买者已付清款项,钱还没到法院,法院裁定还没出,购房者就已经进房子装修了,我能认为拍卖公司和购买者之间有猫腻吗?我能用这两个理由向法院提出异议,让法院取消这次拍卖吗?因为三拍价格太低了,还不够还银行贷款,根本没有余值,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执行异议可以提吗?另是否需要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我还没起诉对方,没进行诉讼,接下来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指导,谢谢!

其他 2016-01-25 07: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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