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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一市场有一摊点,做食品。有人说在我这买了吃了造成食物中毒。但我看医院的诊断是急性胃炎。我在这里给市场和城管有交管里费。但没有经营的证件。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她在我摊点对我侮辱污蔑诽谤。如果可以起诉有胜诉吗?

其他 2015-10-12 16: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对你的侮辱诽谤构成犯罪,你当然你可以起诉,而且完全有可能胜诉,这和你和他的食物中毒纠纷没有关系。
  • 你好,你得组织证据证明对方侮辱诽谤得证据。具体是否可以胜诉得看证据情况
    【追问】谢谢。再请问都需要什么证据
    【回答】例如,对方侮辱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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