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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订的婚,订婚之后还不肯住这边..当时订婚金器打给女方2万7..彩礼她收走10.8万..订婚也办酒了,今年3月办酒结婚,没领证!一个月之后吵架回娘家多次叫她不回来..已经两个月了。婚纱照拍了花了7500,女方家要求拍的,套餐也是她选的,办酒时给的见面礼还有长辈给的红包加起来也一万多..她就拖着不回来,我能起诉她要回这些钱吗?

离婚 2018-04-13 07: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男方只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 去起诉返还彩礼。
  • 有证据即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㈠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㈠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㈡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领取结婚证且共同生活,全部返还不很现实,可以要求返还部分。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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