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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买的房是婚前的房31万男方找我借16万后买的房有欠条之前写的他的名今年拆迁了名字变更我名下请问这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 2015-07-23 20: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可以主张对方归还您的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 借的钱让他还钱即可,不是共同财产你无权分配
  • 房屋属于共有,可以要求分割。
  • 服务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借款可以主张返还
  • 你好,请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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