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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我的房子是2015年6月29号拿到手的,6月中旬的时候,第一次出去看装修,看到家合世纪的宣传资料还可以,就咨询了一下,6月20号我和同事两家,去他们公司看了一下材料什么的,都还行。然后负责业务的小刘,告诉我们:他们所有的材料颜色、花色等后期都可以随便选,价格也会给我们很大的优惠,还说把设计师6月份的绩效考核也给扣掉,拿给我们做优惠,等等,最终我们两家交了6000块定金,那时候根本不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觉得他们服务很好,所以就“有意向”定他们家做装修,同时我提出要看到效果图后再签合同。后来6月29号交房前两天,家合装修一直电话催促着签合同,还说给装修公司冲6月份的绩效,让我们帮个忙6月30号把合同签了。我们说刚拿到房子,还没仔细看看,不急,起码看一下效果图和细节再签,然后效果图迟迟没给,过程中各种电话催着去现场再确认一遍材料细节,前前后后跑了家合公司至少有3~4趟。而且再次确认材料时,设计师讲:没有各种颜色花型都可以选,说只能选现场摆着的这几款。最后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给了一份特别不满意的效果图。在整个接近一个月的合作过程中:作为业主的我们,提出的各种意见,装修公司完全不予考虑;业主的困难也不协助解决,装修费用核算不透明,效果图不好,以上种种,我们决定不在他家做了,问能不能退回一部分定金或者赠送购买家电的代金券?结果给出的答复是:装修公司是一分钱都不会给退的。做业务的小刘,她说可以用她个人名义,送我10平方的硅藻泥。我认为:装修公司存在欺骗消费者(材料描述和实际不一致,人情忽悠成分过高,譬如:扣绩效、冲绩效一类的言辞)和欺诈行为(意向订金故意写成定金);同时,装修公司是由于自身的设计师、效果图、过程服务(催促签合同,但是又在拖延时间)等等,不能让客户满意,最终导致合同没有履行,所以,装修公司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理应退回3000块或部分的定金。

消费者维权 2015-10-18 21: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们和你家差不多,交了一万元定金,什么都没做,我们要退定金,就给我们退五千,太缺德了。。。你们现在解决了吗?
  • 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好的途径?装修公司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鉴于当事人对于装修知识的缺乏,可以大肆欺骗,我看网上被坑的有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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