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查封原因是该房产为其他人贷款作了担保,贷款到期未还。2,先担保后租赁的,租期5年,租赁时承租方不知情,通过中介租赁,有三方租赁合同。6500元抵押金(1个月房租),违约规定2万元违约金。3,租赁几个月后被法院查封的,承租方不知情,一直在继续交房租,又过了大半年,法院上门了解情况,才知道该房产已经被查封。4,了解到房产被查封后,联系房东,房东的意思好像不知情(这似乎不大可能),之后告知我们会想办法拿回房产,继续租给我们。并且说房子让我们先这样住着,先不用交房租,如果想要解约也可以,房东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之后我们几次约房东当面商量此事,房东都没有应约,电话中一直说在处理,会处理好,以后会继续履行租赁合同。5,我们的想法是,如果能继续租赁,还愿意继续租赁,因为搬家麻烦,而且当初装修也花了一笔钱。6,现在房东声称在诉诸法律保全资产,同时催我们续交房租。我们要不要继续交?7,房东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缴纳物业费。租赁合同中规定物业费由房东缴纳。8,我们担心现在继续交租金,也是白交,法院哪天通知我们搬家就得搬。同时,如果我们不继续交租金,是否意味着违约,是否还享有继续租赁等权力?请帮忙分析一下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18-07-0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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