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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本县粮食局下属分库工作,在工作期内作业时,不慎从围墙上头朝地掉下来,导至6根肋骨断裂,肩锁骨断裂做了手术,后经医院诊断跌落至使脑部患上脑震荡综合症,主要症状是常常觉得昏昏沉沉的,伴有头痛!我父亲本身患有多年的糖尿病,这次做手术完后,还得一直注射胰岛素,这无疑加重了家里的经济负担,然后还没有康复,在2007年底,粮食系统解散的同时,单位就私下同老实八交的父亲商议回家调理,父亲也是个重感情,不愿拖累40年工作过的单位,回家养病!但是过了一年,父亲准备做取钢针手术时,脑震荡综合症倒导头晕病情加重了,而现在粮食系统已经解散,按照工伤鉴定的话才给予很少的一点补助,但是后续看病费用还是个未知之数,那么这工伤引起的脑震荡综合症还有肢体麻木等病状,是否也应当按期由单位继续给于父亲一些医疗补助或是其它方法,因为这本身就是单位在没有给父亲治好病的情况下,说服我父亲出院的!就是因为当时单位要解体,还在住院的父亲好像不好处理才这样对待我父亲的!!! 我想问,我父亲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原先所在的粮食系统或是现收购粮食系统的单位给于一定的经济赔偿!??

其他 2008-11-27 13: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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