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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这算不算违约,与中介,买,卖三方已签的二手房及居间合同。2>能不能退回定金,如果买方申请解除合同。3>合同中没有规定时间交首期款-仅注明递件过户当日之前支付首期款,但还没有发生递件过户这个动作。

其他 2019-12-21 0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 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最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 最好请携带合同与律师面谈。
    【追问】我在黄江,距离有点远,能不能说明一下可能出现的情况。例如可否退部分定金与买方。
    【回答】由于你个人的原因导致担保贷款合同不能签订,你属于违约,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是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当然你交付的定金、购房款可以要求返还但是需要扣除相应的如损失等。具体需要根据你们合同的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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