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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结婚一年多,因为性格不合,所以现在要离婚,我在深圳已经居住了五年以上的,我们可以在深圳当地办理离婚证的么,如果可以,需要些什么证件才可以???

离婚 2020-09-11 22:1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深圳法院办理离婚手续,需要起诉状、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一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财产证明、孩子证明等。
  • 可以在深圳办理,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告知法律依据、处理方法等。
  • 你要有证据证明你们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事实。
  •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 可以,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 对方在深居住满一年,可在深圳诉讼离婚。
  • 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的,具体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只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即可,有需帮助欢迎来电
  • 可在深圳办理离婚,只不过是不能协议离婚而是起诉离婚。
  • 你好,如果协议一定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如果是起诉要吧到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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