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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问题要请教您,问题是这样的: 我父母共生我们三个孩子,我一个老大是姐,老二是哥,我是最小的。我母亲几年前去世了,六有一出房产,和一点钱,大概一两万吧,在我母亲去世不到半年,我父亲便有娶了一为农村老太太,也就是我现在的继母。可属于原来我父母的房子动迁,借此我哥就哄着我父亲把房票改成我哥的名字了,(其实,我母亲重病很多年,无论是钱还是精力,他都没有付出,可以说是不够孝心吧,但我家就哥一个,所以,比较得宠,尽管他不付出,而且曾经还跟我父亲动过手),可现在,我老父亲都80多了,身体不太好,有什么大事小情的,尤其是有病有啥的,要跟我们平摊,{我姐:单身,姐夫姐夫因病已经去世10多年了,退休金700多,两个孩子都结婚了。我哥:现在正在矿上工作,下井的,收入不知道。嫂子也退休了,嫂子的孩子结婚了,哥的孩子还没结婚,其实他也根本不管(我哥是二婚),我:单身,破产矿的职工,暂时还能将就1000一,二左右,有个24岁的儿子,他父亲根本不管,都由我一人负担}。我想请教请教,我父母的财产,我们有没有资格继承,怎么个继承法,我父亲有病是不是该平均负担?我还得说明一下,如果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是绝对不会提这个问题的。我由于离婚后,没房子住,买房子欠了不少钱,我实在没办法,我又哺怎么懂法,所以,就想起向你们请教,请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给我解答,在此,表示感谢了

其他 2008-11-26 18: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你父母去世,又没有遗嘱,那么就按法律规定来继承,那你和你哥哥、姐姐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即你父母的遗产由你们三人共同继承,原则上一人三分之一。若有对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可要求对其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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