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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合同上面写的是3-6个月试用期,但是我到了六个多月后还是自己去申请转正,没有人通知我去办转正。现在已经工作了9个多月了,都还是试用,我问人事,人事说得是字没有签完,为借口,又过去一周了还是没有解决。而且我们实际上一周休息一天,然而实际上工资是按照22天算的,也就是按照的双休算的。关于这些问题,希望得到帮助。

其他 2015-08-27 0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没有休的天数,应当按照加班支付加班工资(双倍); 3、由此,你公司的做法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应该积极要求其转正,并且补发转正工资及加班工资。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你的情况应当向社保部门进行反映,根据你的情况,已经成为正式员工,要求对方补足拖欠的工资
    【追问】但是公司说得销售岗位转正并不会增加工资。
  • 可以申请仲裁的
  •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没有休的天数,应当按照加班支付加班工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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