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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学院教师,现住在重庆某某小区。长期以来小区一直存在业主与物管的各种矛盾,包括电梯隐患问题,小区路面问题,房屋渗水问题,包括我自己家里也存在外墙渗水一直得不到处理。但是作为普通年轻老师,我始终都是劝说其他老师和自己,认为物管也有难处,希望将来物管能够处理。所以我一直按时交纳物管费,从未到物管去争执。2015年7月25日,大约在早上10点半左右,我从超市买了菜提回小区,在门口前一点碰到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舒老师,他告诉我在保安室里面有我的一封信,当我到达门口笑脸询问时,保安态度不好的说“没有”,我想既然舒刚老师说了有,所以我进去在地下找到了我的信。我对保安说,即使不是邮政的信,你也不应该说没有,至少说“有可能没有记录,不属于我们记录范围”。这个过程中我提着菜和保安理论,保安始终态度恶劣,我也始终不明白其中原因,为何小区保安对待业主是这个态度。结果我也大声呵斥了保安,可能“激怒”了“保安”,居然上前用肢体“顶”我,嘴里继续说我态度那里不好了。我也愤怒了,放下菜和保安推搡,最后拧打在一起,有老年人过来劝架,首先我松开并说我放手了。双方松开后,我想着还要回去煮饭,拧菜回家,虽然心中万分难受,一个名字叫“学苑小区”的小区,为何是这样的保安,老师们平时都为人师,居然我还和保安冲突,我自己羞愧,但也无奈,保安见我走时还威胁说:“我记到你了”,我当时真的感到很无助。在我回家路上没走几步,我发现一个戴眼镜的人匆匆赶到门口去,我想可能是物管办公室人员,所以我又折回并问那个保安的工号(想以后反映情况时知道是谁),但是该保安居然当着物管管理人员的面,对着我脸就是一拳,打的我当时非常疼,我拿起旁边装垃圾撮箕保护自己,但物管人员始终拉住和抱住我的手,致使该名保安(谭**,具体名字不详)更加得势,在另一个地方拿起来一个非常结实的竹扁担打到了我的头部,还好我手挡了一下,没有打到要害,但我身体有不同程度瘀伤和擦伤流血(有照片)。后来在群众劝说下,该保安没有逞凶,这个过程始终物管的左先生拉住我,让我没能“跑掉”。后来我被独自劝说到物管,左先生和于经理态度较好,劝说我,叫我不要生气,并说他们会处理。但是从物管的一贯表现来看,我的确不很信任有一个好的处理方式。这样的保安,这样的物管在学苑小区,让老师住的很难受。学苑小区是一个年轻老师住户较多的小区,他们大多没有职务,大多某某自己的工作,都为科研,教学,家庭奔波着,大多没有精力去和谁争论,但是他们希望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至少是一个安全、和谐的人际环境。这里希望有律师朋友给予帮助,我想通过法律手段对该保安和物管进行控告,谢谢

刑事辩护 2015-07-25 18: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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