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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离婚,有一08年生的女儿,协议抚养权归父亲,当时自己写的协议有明确小孩探视的问题,注明周末,节假日,寒暑假跟我过,后来到行政中心,那里的人说写可随时探视就可以了,然后协议上只注明可随时探视。现我回老家生活,没有在福州,孩子放假期间也在老家她姑姑家住,前夫现在不允许我接孩子回家住,每天必须回姑姑家睡觉。放假期间只有在我家住过一两天。今天又和孩子说,只能上课的时候来我家(我给孩子报了围棋班,一周两节课),其他时间不准她过来。还和孩子说,只有爸爸家和姑姑家才是她的家,别人的家都不是她的家。我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吗?胜算大吗?不行的话,我可以就探视权单独起诉吗?要求在孩子放假期间一同生活吗?法院会支持吗?孩子很怕她爸爸,很希望和我共同生活。孩子从小到大都是姥爷带的。我现已再婚并育有一子。

离婚 2015-09-23 07: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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