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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03年7月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今年7月12日因升学我向单位提交了辞职申请,8月3日单位给我办理了辞职手续,办辞职手续时单位要求我签了“放弃向单位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的协议”后才给我办理了相关手续,请问:我现在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吗?谢谢

其他 2010-10-23 13: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与单位在办辞职手续时,您与单位的约定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您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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