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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4年,经村里同意买下同村李某的房子,及房后的土地一起转让与我。我经营土地一年后,将房子卖给王某,经村里同意将该土地转包给王某。但是李某以当时土地转让村里没有备案为由,阻止王某经营该土地,于是王某找到我要求退掉土地,经过村里的负责人执笔写下协议,我返给王某7200元包括王某的土地投资,土地归还与我。不久李某找到村里要求退包该土地,村里当天就同意,当天就又发包给王某,还有发包方的亲属。我很气愤,我将他们一起告上法院,但是他们有钱有势,我的证据很充足,法院都没有采纳,二审我都败诉了,我还是不服,我相信人间还是有真理的。我希望你们能给与帮助,谢谢。

仲裁 2009-02-13 10: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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