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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2015年3月份通过网上投递简历,经过一系列的笔试、面试通过公司的考核被录用,于3月26日正式上班,上班后有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中标明试用期3个月。四月份由于个人身体出现状况,从4月24日请病假一个月,5月25日恢复上班。请假时,部门领导说由于请假一个月末工作,试用期将推迟一个月。直到7月31日,问部门领导什么时候可以转正,结果说暂时还不能,原因是工作的三个月期间没有出差,领导即不说明要辞退我,也不说转正,只说等下次出差看工作完成的情况,至于啥时候能出差这也不确定,我总不能一直就这样吧,不辞退,也不给转正,试用期工资又不高,所以我想请问下,我有什么办法维护下自己的权益呢?谢谢!

其他 2015-11-10 06: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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