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套公产房,两个继承人,一个(儿已婚)户口在,另一个(女已婚)户口已经迁走,儿和儿媳妇一直和老人生活并照顾老人,也没有其房子。请问,这套公产房应如何继承和分配?

调解 2008-11-28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都有承租权,但一居生活且无其它住房的应得到承租权,而给其它子女补偿。
  • 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天津市户籍的承租人的父母、子女都有权继续承租。协商不成,可以比照继承来分配。
  • 不属于继承,根据天津市的规定,都由承租权,一方承租的,应当给对方适当的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