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经法院调解,诉讼费是全退吗?

调解 2022-11-18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诉讼费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 法院一直不退诉讼费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申请退还诉讼费申请书找法院,对于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调解结案这种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在收取诉讼费时可以减半,无需收纳普通诉讼案件标准的诉讼费。当调解书生效以后,已经预交全款诉讼费的,人民法院会退还一半的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回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