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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了,前夫是不是得给孩子学费和生活费呢

案件执行 2015-08-02 10: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独立生活生活能力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因夫妻之间的离婚而消除,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孩子是归你抚养的,那么前夫 是应该给未成年子女一定的学费和生活费的。
  • 如孩子不满18周岁,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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