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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的冬季,早恋使莽撞无知的我过早的品尝了做母亲的滋味。因为那年我们才只有17岁还不够法定结婚的年龄,所以就没有登记然而就在孩子刚满6个月时他一声不吭的扔下了我和孩子走了,在他离开的4年里我独自抚养着孩子虽然生活很辛苦可一想到孩子心里有在多的苦瞬间也会变的很甜就在我对他的样子渐渐模糊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说要和我结婚,我如果不同意他就把孩子带走

案件执行 2008-11-28 14: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补办结婚证,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 直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即可,要求对方出抚养费
  • 如果你不同意,他不可能,也没有权利就这样把孩子带走的。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相反,你可以起诉他,让他来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小孩仍由你来抚养,法院会支持的。
  • 不用。只要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就可以了!——孩子自己要,让他出抚养费。法院会支持的!——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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