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盗窃别人二千三百元现金,有前科,请问能判刑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5-07 22:2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大约一年以下,但是又在5年内又犯罪,这个量刑有可能要高些。一般会判决罚金刑的。
  • 前科的具体情况呢?一般在一年以下
    【追问】请问这种情况能判多久?要交罚金吗?赃款退给法院能减轻刑期吗?
  • 一般8个月左右。
  •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罪数额标准确定: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罪的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一般是一年以下
  • 你好,一般一年以下。
    【追问】曾因盗窃罪被判四年半刚释放回家,现又盗窃二千三百元,请问要加刑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