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亲生前2008年写了一份将自己的一处等待拆迁(到现在还未拆迁)的住房一套赠与孙女( 当时16岁,与父、母同一户口,其户口所在就是这处要赠与的住房)的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就 是将该套房拆迁后回迁的新套房产权赠与孙女。父、母及我们姊妹(姐、我(男)、妹)都手 签字盖了章。这个过程是我们在自己家里进行的(并未到公证处进行此项过程)。不幸今年父 亲因病去世。请问这份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遇到拆迁登记时这份协议就能做相关证明吗?还 需公证嘛?

其他 2010-10-24 16: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