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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在领证前我父母给了女方8万块钱,但是女方的父母没要,给了女方,领证后,女方的父母也给了2万,也在女方手里,请问这些钱那些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15-08-08 13: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给的八万属于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给的两万没有明确说明给谁的话,属于共同财产。
    【追问】您好,我和女方婚后购买了一辆汽车,其中用我们婚后共同财产支付了4万元,我用我结婚前的存款支付了5万元,现在离婚,这5万元是否可以认定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领证前男方给女方8万块钱相当于是彩礼,女方父母给了女方则相当于是给女方的嫁妆,即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在婚后给的2万块钱,如果没有特别指名给只给女方,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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