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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中哥哥和另一人(都是工地工人)因工作打架,致使伤者眼晶体脱落(伤者晶体是以前因伤置换的人工晶体),现在伤者要求重新置换晶体,但济南几家医院医生说人工晶体对眼角膜有损害,不建议植入晶体,而且,晶体资源缺乏,国内基本没有,非要置换的话,要等待时机。现在患者要求我哥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是不是该赔偿,雇主该负什么责任。如果植入晶体,以后发生眼角膜损坏,是不是我们的责任?就植入晶体,双方是不是签一份协议?

其他 2017-06-03 05: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反映的案情,你哥哥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应该考虑双方的过错,适当的划分责任比例。雇主不在一个法律关系中,其不用承担责任。
  • 雇主如果由过错 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主要是你个应承担责任
  • 误工费赔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要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出事之前全年的工资条可以反映收入情况,但无法反映收入减少情况。因此计算误工费时要看受伤前后的工资条,从中能够准确反映收入减少情况。这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就是伤者比受伤后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伤者无法证明自己的从事的职业。
  •   一、交通死亡事故精神损失费如何赔偿  我国现在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现阶段一般只赔偿涉及人格方面的。关于你的致人死亡的赔偿是不归入精神损害赔偿。只是在目前死亡赔偿制度尚未普遍建立起来的情况下,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对死者的近亲属予以救济。  二、交强险是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拟定合同。
  • 可以要求你哥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签订和解协议。
  • 两人打架 侵权人是你哥哥,你哥哥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与雇主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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