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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口头通知我裁员,谈话有录音,有谈到赔偿事宜,没明确裁员词语,再次谈话说不裁员了,要调整岗位,不同项目,工作地点变化了,工资地点变化了,如果我不同意去是否还可以主张赔偿,如果可以主张赔偿双倍还是单倍补偿金

技术转让 2016-04-23 06: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以上规定,要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可能产生三种结果: 一、继续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二、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获得法院和仲裁机构支持的,合同要继续履行,劳动者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后, 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情势变更情形,而仍坚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如果劳动主动提出辞职的,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劳动者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在遇到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而需要作出选择时,如果在你已经明确表明不接受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却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你最好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要选择主动辞职
    【追问】先说要裁员现在又要换岗位我如果拒绝法庭会支持吗?
    【回答】应该会的
  • 你好,变更工作岗位需要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如果你不同意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建议你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直至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为止。如果解除后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追问】前面有谈及赔偿事宜是否可以认为公司已经形成裁员事实,换岗位是回避赔偿的手段
    【回答】你好,最好单位下达书面通知
  • 您好,如果谈判不妥,可以随时离开。具体请咨询劳动监察部门。
  • 你好,工作内容变更了没,合同怎么约定的?
  • 申请劳动仲裁。根据证据申请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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