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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月五日在某饭堂上班。当时饭堂主管答应每月三千六元另加二百元高温补偿。每月还有四天假。但十天以后也就是七月十曰号下午我发现没有休息。工作量也超大。就辞工了。现在过去差不多一个月了老板还是不给我走。之前他也表示过几次再过几天就批我辞工。但至今也没有兑现。还说不要工资随便走。现在我都不知怎么办。因为我们没签合同。我怕他到时不承认我在那个时间上的班和工资数。

其他 2015-08-10 16: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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