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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帮我姐夫问的。 我姐夫2009年因为口角跟人打架(对方喝醉酒两个人缠着我姐夫不放),用农具把对方头部打伤住院了,住院期间鉴定为轻伤,出院后经双方协商,赔偿了对方3万元。今年的时候,对方觉得头部不适,又去住院,并做了开颅手术,鉴定为重伤。目前法院正在通缉我姐夫。 我的问题: 1、对方的伤从轻伤变为重伤,这个过程要涉及到那些主体的责任,比如说自己没有听从医嘱导致病情恶化,或者医院没有及时有效的治疗,如何判定责任,需要那些材料呢? 2、如果说导致重伤的责任主要在其他人,那么我们需不需要重新鉴定,通过那些渠道证明责任? 3、如果说真的是重伤,我姐夫可能被判的刑罚有多重,如何争取量刑从轻,自首可以减轻多少? 4、问题如果描述的不够完整清晰,请问还需要哪些关键细节? 我的疑虑: 现在要重新鉴定的话,就需要我姐夫自首,要求当事人在押,律师才可能介入,调查取证。但是一旦自首,很多问题很快就定性了,没有活动回转的空间了,哪怕中间有纰漏,一定判了就不容易更改了。 谢谢您的回复,希望您能给我指明一条道路,感激不尽。

刑事辩护 2012-02-07 10: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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