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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签了劳动合同,上面明确规定8小时制,公司晚上要求加班,还不给加班费,我不加班公司按旷工处理。而且我己经向公司递交辞呈,公司还要求我非要做满7天才能走,还要扣我就餐费。怎么办?(签的劳动合同上写的包吃包住)

离婚 2015-08-13 2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要求强制加班违法,不要自动离职,可以单位加班未支付加班费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
    【追问】再想问下,我签的合同是一年,我是2015年7月10日签的才满一个多月,签的时候上面写的是8小时制上五休二,计时加产能考核,但在8月10日公司没和我协商就改为计件,还没有底薪而且晚上还要求我们必须加班3到4小时,不加班按旷工3天处理,请问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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