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婆与单位已连续签过3次5年劳动合同,现患重症在家休息一年多,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却和其他同工龄员工相差几倍,补偿标准按重症期间的基本生活费补偿合理吗?劳动合同法第47条有《重症之后的工资不能当作计算标准,如果单位非要用重症工资作为计算标准,可记录公司营业执照编码,打劳动局客服电话举报》的明文规定吗?如果有,哪里可以找到有明确文字注明的法律文件?

其他 2015-08-14 11: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