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1000万,另一方不知晓,离婚后,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20-08-20 05: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要看这1000万用在什么地方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你好: 这是一个夫妻共有债务的问题,需要区分哪些是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问别人借款,如果节的款是用于为家庭生活开销或者消费,那么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如果对方借钱仅仅是给自己用,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例如赌博等,总而言之借的钱是一方消费掉了,这不能算作夫妻共有债务。所以判断是否是夫妻债务,并不以一方不知道为由来认为不是夫妻共有债务,而要看具体的这笔借款怎么用,用到哪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五)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六)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七)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此外,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 存在这种可能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景德镇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