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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男方1996年结婚,98年生了儿子,2000年以我妈的名字购得一套单位住房(现在居住),当时购房8万元,其中他父母拿了7000,我父母拿了15000,至今没有房产证,交房款的发票写的我妈名字。婚后我们经常吵架和冷战,最长冷战长达半年,于2010年协议离婚,孩子跟我,离婚半年后我们又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于2014年11月复婚,复婚后两人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59万,首付19万(含有借他父母的1.5万,借我父母的2万),贷款40万,两人公积金提前还款10万(男方8万,我2万),后来还是不断的吵架冷战,感情破裂,现在我想离婚,现在居住的单位住房归我,去年买的商品房归他,他说可以补偿我8万元,归还我父母的2万元,但是没有现金,给打欠条,不写期限,我想要现金他说没钱,他有辆车,是我俩离婚时候2010年买的,买时8万多,我让他把车卖了先把我父母的钱还了他也不同意,孩子愿意跟我,他月收入3600,给孩子每月800元,我觉得太少了,他说每月要还房贷没钱,所有的离婚条件都是他说的,不同意就不离,他愿意搬出去住,但不办离婚手续,我该怎么办?我想尽快离婚,如果起诉离婚,您预计法院会怎么判?财产会怎么分割?如果法院判他需要补偿我房款,他又说没钱,法院会强制执行吗?他有固定收入的。孩子一定要到庭吗?我不想让孩子到法院,法院下传票是以什么形式?我不想让单位人知道。我这种情况法院怎么收费?律师又怎么收费呢?谢谢!判回复

其他 2015-08-18 11: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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