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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3楼,2楼为某单位的房子。现因2楼租赁给别人做生意需要在3楼做防水工程。租赁人与上述单位领导沟通后未经本人同意私自进入我家院子(翻墙进入,有人见到)撬窗入屋使用我家自来水。请问这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我是可以告他们私闯民宅还是入室盗窃未遂。

肖像权 2015-08-18 15: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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