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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弟)和堂姐现有上海私房拆迁分配租用房一套,如转为产权房,按现行价大约62万元左右。 拆迁时奶奶和堂姐(插队知青子女迁入),户口在沪,户主和房屋租用人是奶奶。2000年因享受政策(外工人员子女),我的户口由奶奶做为监护人从外省市迁入。2007年奶奶去逝后,户主和租用人在我不明的情况下更换为堂姐,此房一直有堂姐和其父母居住,我长期在外租房,任何补偿没有,现在我的东西也不给放,因此对这套住房产生了纠纷,请问: 1、将此套住房转为产权房,要求堂姐补偿20万元,我将户口迁出,一次性了结,妥否? 2、若上要求不同意,我将衣物等东西搬走,要求堂姐每月支付租金500元(以还购房贷款),户口不动妥否? 3、再若上述1、2均不同意,我是否可以起诉堂姐侵犯了我的居住权? 4、我父母现已退休,按政策户口可以投靠子女,现堂姐不同意将他们的户口迁入,我应该怎么办? 5、我现已结婚购房,贷款50万元,以后小孩户口随我,堂姐不同意迁入怎么办? 再次先谢谢各位回帖的朋友们。

其他 2010-10-30 09: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的想法均有一 定的合理性,但是有些执行起来会有困难。不过,你堂姐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租用人更改为她的名字不合法,因为必须要同住同意才能更改。房产纠纷是我专长,如需要帮助可来电话与我联系
  • 建议走诉讼途径更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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