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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5年7月1日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并交付定金10000元。在交付定金前看了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着:建筑面积135.3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5.38平方米。就跟中介和原屋主确认房子面积并签订购房合约,合约上面也写明建筑面积为:135.38平方米。同时在2015年7月8日办理过户手续并交付购房首付款250000(含定金),2015年8月17日地税局告知我们前去交付税费,才得知房子面积超过规定的平方米,后又去房管所查询后,才得知房子实际面积为153.87平方米。问其原因,回答是房产证上的面积没有加上分摊面积,加上分摊面积18.49平方米就是153.87平方米,但是当时2015年7月1日我们看房产证时,上面并没有关于分摊面积任何说明。同时合约上面也没有写这个分摊面积。请问,这购房合约能成立有效吗?如有效,那我将面临着又一个问题:当初与中介所说的过户费用是2万多,现在却要超过一倍的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8-20 16: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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