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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脚上班时候不小心摔骨折,鉴定陈旧性骨折,社保局有赔偿吗?大概要赔多少钱呢

其他 2017-08-02 17: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咨询社保部门。
  • 发生工伤情况,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4.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根据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6.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7.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1,先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交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无为你交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部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却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工伤赔偿。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2年之内受伤害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能够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都只有2年的时间。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薪水,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 你好! 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才能得到。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咨询社保局
  • 你好!如果是工作原因导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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